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為實施城市規劃的需要,經臨河區人民政府批準,擬采取撥用方式供應以下一宗集體建設用地,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依據《臨河區人民政府關于<關于臨河區城關鎮繼光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撥用供地的請示>的批復》(臨政字[2024]133號)批準,決定同意將臨河區城關鎮繼光村一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撥用給城關鎮繼光村村民委員會,用于冷庫及保鮮庫建設項目。撥用面積為2184.8平方米(合3.2772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物流倉儲用地。2023年9月10日經村民代表大會會議紀要同意,經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建設冷庫及保鮮庫項目。具體位置以土地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撥用范圍內的相關權益人對撥用土地如有異議,請在公告期內持相關證件及有效資料到巴彥淖爾市自然資源局臨河區分局。
特此公告。
聯系人:塔拉
聯系方式:8245976
巴彥淖爾市自然資源局臨河區分局
2024年3月26日